财经 来源:东方网 时间: 2021-10-26 19:15 阅读量:8839
7月21日,吉药控股收到关注函,子公司浙江亚利大在业绩承诺期内未完成承诺业绩,而截至目前业绩补偿义务人王平平未按约定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深交所要求公司补充说明业绩补偿义务人王平平应补偿金额、截至目前已支付补偿金额。
根据吉药控股与梅河口亚利大健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亚利大投资”)签订的《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亚利大投资普通合伙人王平平承诺,浙江亚利大2018年、2019年、2020年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000万元、3000万元、4200万元,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9200万元。如承诺期满,未达承诺业绩,王平平则应当按照《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实施补偿。
关注函要求,请吉药控股结合《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专项审核报告》,补充说明业绩补偿义务人王平平应补偿金额、截至目前已支付补偿金额。
根据《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吉药控股应当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亚利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已补偿金额,则业绩补偿义务人王平平还需另行对你公司进行补偿。
关注函要求,请吉药控股补充说明是否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亚利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并结合浙江亚利大实际情况,补充说明业绩补偿义务人是否应当根据《减值测试报告》另行实施补偿,应补偿金额及补偿期限,截至目前补偿进度。
根据《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王平平承诺在收到股权转让款后6个月内,用1亿元通过大宗交易或二级市场集合竞价等方式购买吉药控股股票。
关注函要求,请吉药控股补充说明王平平是否已按照《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约定履行该承诺,并补充报备承诺履行完毕凭证。
截至7月21日收盘,吉药控股收报于4.41元,跌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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