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来源:证券之星 时间: 2022-11-18 10:35 阅读量:5045
通知指出,为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改善成都房地产市场部分地区供需不平衡状况,促进职住平衡,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优化区域限购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西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统一为一个住房限购区域,本区域任一区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和成都高新区南园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均可在此限购区域内购房该区域购房套数,户籍社保年限等住房限购要求不变
在成都市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居住和工作,且没有自有产权的非成都户籍居民家庭,可在本区域购买一套住房用于自住。
通知出台的背景是,目前成都限购多,购房规则复杂,民众购房便利度不高,局部地区受资源约束影响,住房市场供需不匹配,区域内部分人群购房选择范围较小,尤其是户籍或社保缴纳在成都高新区南园的家庭,无法在龙泉驿区,双流区等邻近区域购房,增加了新市民和年轻人的购房压力,无法有效满足刚性住房需求。
此外,在成都市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居住和工作的部分非成都户籍居民,虽然群众有购房意愿,且该区域住房供应足以满足合理的住房需求,但没有购房资格,无法真正安居乐业。
《通知》自2022年11月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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