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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开防止个人破产被滥用

国内 来源:东方网     时间: 2022-01-03 16:52   阅读量:7088   

□ 法治时评

□ 马树娟

最近几天,广东省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破产信息共享与状态公示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建立个人破产信息共享和公示机制推动个人破产与社会信用体系联动,意味着个人破产制度在执行层面有了更完善的配套支持

通过破产程序帮助诚信但不幸的债务人走出债务泥潭,重获新生,是个人破产制度的核心要义,其不仅体现出宽容失败的人文关怀,也是促进社会创新,释放市场活力,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之举但在推进个人破产制度时,如何避免债务人借机逃避债务,上演假破产,真逃债的戏码,一直都颇为社会各方所关注,因为这既关涉个人破产制度的有效运行,也关乎公众对个人破产制度的信心和接纳程度

深圳作为全国首个推出个人破产立法的城市,在破产制度配套机制的建立上也走在了前列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府院联动,部门联动,建立常态化,高效率的个人破产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多个平台联动公示个人破产状态,信用承诺,所受处罚等内容债务人,破产管理人在个人破产程序中,一旦受到法院处罚,或存在转移财产,破产欺诈,虚构债务等失信行为,均会被公之于众当然,个人破产制度也不是要对破产者一棒子打死,实施意见也就债务人的信用修复与权益保护作了细致规定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破除暗箱操作最有力的武器,能够有效防止个人破产被滥用全流程,广角度,多渠道的破产信息公开方式,不仅便于债权人,公众全面便捷地获取破产信息,对破产案件进行全方位监督,也会倒逼债务人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个人破产制度决非恶意逃债的庇护伞和避难所,从而更加自觉加强诚信自律,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相信伴随着配套机制的不断完善,个人破产制度会更加行稳致远,也期待深圳的这一探索能够为其他省市提供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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