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 来源:东方财富 时间: 2021-11-22 19:03 阅读量:4569
日前,深交所向精功科技发出关注函:针对你公司在2021年11月17日晚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称,你公司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2021 年 11 月 18 日晚,你公司对外披露《关于碳纤维生产线中标的提示性公告》称,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于 11 月 17 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你公司中标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2000 吨碳纤维复材产品项目,该中标项目预估金额为7亿元,占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65.43%你公司在《提示性公告》中解释称,你公司在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时未能获悉前述中标事项,故当时认定公司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等情况,关注函提出包括结合你公司与吉林化纤及招标公司的过往招投标情况,本次招投标流程以及你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流程等,说明你公司未在11月17日及时获悉中标的原因,是否符合商业惯例及你公司相关制度流程规定等要求
2021年半年报显示,精功科技的主营业务为专用设备制造业,占营收比例为:99.55%。
10月12日晚,龚景科技发布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显示,龚景科技预计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8000万元至1亿元,同比增长3784%至4930%。其中,第三季度,龚景科技预计实现净利润1309.83万元至3309.83万元,同比增长40.66%至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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