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 来源:中国网 时间: 2023-05-10 12:41 阅读量:6004
据生态环境部网站消息,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8日印发《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
公告显示,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的车辆制造日期为准,且合格证电子信息应于2023年7月1日0时前完成上传;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
公告要求,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报告结果为“仅监测”等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3年12月31日。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首例出生前胎儿脑部手术成功实施
下一篇:返回列表